导读:
围绕“采乐”商标的纠纷,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根据2014年6月初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广东省佛山市圣芳(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圣芳”)成功狙击了广州采乐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采乐”)对“酮康采乐”商标的注册。《化妆品报》记者获悉,此次维权成功后,佛山圣芳顺势出击,欲诉广州采乐企业名称侵权。下面一起跟意凯化工乳化机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广州采乐公司负责人刘伟表示,北京高院此次终审判决,对其市场影响非常大。他们私下也在积极与佛山圣芳寻求解决方案,希望能与佛山圣芳以和为贵,携手共进。
高院“终结”酮康采乐
根据北京高院的判决书,2004年6月9日,自然人刘某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酮康采乐”商标,酮康采乐初审公告后,佛山圣芳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2011年7月20日,商标局裁定不予核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2011年9月13日,刘某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复审。
2013年1月14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认定酮康采乐指定使用的“洗发剂、洗面奶、清洁制剂、化妆品用香料、面膜、化妆品、牙膏”品类与采乐核定使用的"清洁制剂、化妆品、牙膏”等商品属于同一类,并且“酮康采乐”与“采乐”,在文字构成和叫法上相近,若共存市场,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依据商标法,酮康采乐不予核准注册。
刘某不服该裁定并提起了诉讼。刘某认为,酮康采乐商标经过长期的使用,已经能够与采乐相区别,不会引起混淆误认,而且已经建立了较高的市场声誉,为了维持已经形成的稳定的市场经济秩序,不能予以撤销。但其主张被北京高院认定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最终北京高院支持商标局的裁定,认定酮康采乐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化工乳化机分享~
佛山圣芳方面认为,刘某与张某(二人属夫妻关系,同属广州采乐化妆品有限公司股东)先后申请注册70多例含有“采乐”文字的商标,明显是恶意注册。佛山圣芳也据此提出相关主张,但同样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佛山圣芳副总经理谭家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采乐公司以不同自然人身份,先后申请了几十个与采乐有关的商标,恶意模仿和抄袭了佛山圣芳的采乐品牌,对采乐的市场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
广州采乐公司负责人刘伟针对此事回复本报记者,北京高院此次终审判决,对其市场影响非常大。判决后,广州采乐公司第一时间停止了酮康采乐的运作,并且,早在5月他们已正式启动酮康医生品牌。他同时表示,他们私下也在积极与佛山圣芳寻求解决方案,希望能与佛山圣芳以和为贵,携手共进。
佛山圣芳欲诉采乐企业名称侵权
佛山圣芳针对广州采乐的维权还没有结束。记者从佛山圣芳处获悉,其已经针对广州采乐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提起诉讼。
据化工乳化机小编了解,这不是广州采乐第一次遭遇类似纠纷。早在佛山圣芳与美国强生公司争夺采乐商标权的2007年,强生就曾向广州市工商部门投诉,指称广州采乐公司擅自使用强生公司的‘‘采乐”作为公司字号,并擅S委托他人加工、销售与请求人“采乐”商标极为相似的产品,构成商标侵权,请求该局予以查处。广州采乐因此_度被广州工商部门认定侵权,并被责令变更企业名称,不得在企业名称中含有"采乐”或近似字样。
不过,广州采乐随后向广州天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工商部门对其行政处理决定。彼时,广州天河法院一审认为,广州采乐生产、销售“酮康采乐”洗发水产品属于普通洗发水,而西安杨森公司生产的采乐酮康唑洗剂属于药品,仅在医院、药店销售,与普通洗发水在产品性质、生产和销售渠道等方面有明显区别,消费者可以自行辨别,并不足以引起公众对采乐公司和美国强生公司的误认或者误解。广州市工商局以两者足以产生混淆为由认定采乐公司企业名称为不适宜企业名称,证据不足。
然而,业内人士认为,面对佛山圣芳的类似诉讼,广州采乐的胜算可能不如面对强生时那么大。首先,强生已经在与佛山圣芳的采乐商标争夺中败北,采乐在洗发水领域的商标归属已经明确属于佛山圣芳;其次,在不久前的判决中,广州采乐生产和销售的酮康采乐品牌已经被认定会与佛山圣芳的采乐品牌混淆,酮康采乐被判定无效。如果广州采乐再次面对佛山圣芳关于企业名称侵权的诉讼,关于采乐公司企业名称与采乐品牌名称是否混淆的认定,化工乳化机小编认为很有可能会与此前的判决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