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8月25日,广告法修订草案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广告荐证者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乳化机小编认为这意味着,如果草案通过,明星代言相关产品,必须自己先使用过,否则不得代言。如果明星做虚假广告,将承担法律责任。
明星代言用过才能说好
乳化机小编认为,当然,此次《广告法》修订案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对名人明星代言广告做出了“自己用了才能说好”的规定。
广告法修订草案明确,广告荐证者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草案要求,广告荐证者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并符合广告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荐证者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
从消费者状告刘嘉玲及SK-II虚假广告案,至于相声演员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广告,明星代言广告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一直广受社会关注。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规定明星代言广告如涉及虚假宣传,将与商家一起承担连带责任。这一次,广告法修订草案对广告荐证者的法律责任再次予以明确和强调。
本次草案规定,广告荐证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工商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四种情形可构成虚假广告
草案明确界定了构成虚假广告的四种类型。
- 一是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 二是推销的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 三是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 四是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乳化机小编认为换而言之,在广告界流行的“讲故事”、引用无来源统计资料和"科学研究表明”等手法,在未来将被直接视为虚假广告;而广告中提供的绝大部分信息也都须保证真实,否则同样可能被视为作假。
未经同意不得发“垃圾广告”
针对广告短信、垃圾邮件满天飞等让人不堪其扰的现象,据乳化机小编了解,此次广告法修订草案增加了专条加以规范。
草案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等发送广告。
为斩断垃圾短信、邮件的传输渠道,草案还要求,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明知或者应知的利用其场所或者信息传输平台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
禁止医药外广告涉疾病治疗功能
广告法修订草案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准则作了完善,新增保健食品、医疗广告准则,要求:
- 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 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 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 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患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
- 草案还禁止除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外的其他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
此外,草案还对发布烟草广告的媒介、形式和场所作出更严格的限制,明确规定不得设置户外烟草广告,同时对房地产广告设限,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等。
(以上信息由无锡意凯乳化机整理,转自《新京报》等媒体报道)